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壓力產品的標準與檢定規(guī)程的要求, 參照標準:《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、壓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檢定規(guī)程》JJG52-1999,使用的壓力設備上的產品要有嚴格的壓力測試,確保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達到規(guī)定的準確度、靈敏度和穩(wěn)定度;保證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處于良好的狀態(tài),本檢定規(guī)程適用于測量范圍為(-0.1-4)Mpa系列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的檢驗。
1、操作規(guī)定:
1) 校準周期:6個月。
2) 校準條件:環(huán)境溫度:(20±5)℃、環(huán)境相對溫度:不大于85%。
3) 校準用標準器和輔助設備:彈簧管式精密壓力表、壓力校驗器。
4) 校準步驟:
(1)外觀檢查:
A 壓力表的零部件裝配應牢固、無松動現(xiàn)象;
B 分度盤上應有如下標志:制造單位或商標、計量單位和數字、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標志、準確度等級、出廠編碼。
C 表玻璃應無色透明、不應有妨礙讀數的缺陷和損傷、分度盤應平整光潔,各標志應清晰可辨、指針指示端應能覆蓋最短分度線長度的1/3-2/3;指針指示端的寬度應不大于分度線的寬度。
零位:帶有止銷的壓力表,在無壓力或真空時,指針應緊靠止銷;沒有止銷的壓力表,在無壓力或真空時,指針應位于零位標志內,零位標志不超過其允許誤差絕對值的2倍。
(2)示值校準
a 標準器與壓力表使用液體為工作介質時,它們的受壓點奕基本上在同一水平上。
b 壓力表的示值檢定按標有數字的分度線進行。
c 壓力表的示值應按分度值的1/5估讀。
d 檢定時逐漸平穩(wěn)地升壓(或降壓),當示值達到測量上限后,切斷壓力源,耐壓3min,然后按原檢定點平穩(wěn)地降壓(或升壓)倒序回檢。
e 示值誤差:對每一檢定點,在升壓(或降壓)和降壓(或升壓)檢時,輕敲表殼前、后的示值與標準器之差不大于其允許誤差。
f 回程誤差: 對每一檢定點,在升壓(或降壓)和降壓(或升壓)檢時,輕敲表殼后的示值之差不大于其允許誤差絕對值。
g 輕敲位移: 對每一檢定點,在升壓(或降壓)和降壓(或升壓)檢時,輕敲表殼后引起的示值變動量不大于其允許誤差的1/2。
h 指示偏轉平穩(wěn)性:在示值誤差檢定過程中,用目力觀測的偏轉應平穩(wěn),無跳動和卡住現(xiàn)象。